东莞市水务局文件 东水务〔2019〕178 号 东莞市水务局关于简化企业投资生产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程序的通知 各园区、镇(街)水行政主管部门、各水土保持业务单位、各企 业投资生产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水利厅关于简化企业投资生产建设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程序的通知》(粤水水保函〔2019〕691 号)和《东莞市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管理办法 试行)》要求,进一步提高企业投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 案审批效率,现就我市简化企业投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审批程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变技术审查方式 对企业投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一律改由企业自主 或委托中介服务机构依据规范设计论证,自主把关
二、简化审批程序 企业应在生产建设项目开工前办理审批手续。审批程序、方 式、时限等按照《东莞市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 管理办法(试行)》(附件 1)和《东莞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方案审批实施承诺制审批操作细则(试行)》(附件 2)执行。审 批结果为出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 定书》(附件 3)和《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附 件 4)。 对自由贸易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 区等功能区内项目在立项阶段开展统一的区域水土保持评价,一 次性审批,不再对区内单个项目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三、申报材料 (一)建设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项目水土保 持方案报告书(要求含shp格式的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图); (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承诺书》; (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表》。
四、强化行政许可监管 我局将全面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对申请人履 行承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其他事项 2019年6月1日之前,shp格式的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图为可容 缺受理材料,但建设单位或水土保持相关业务单位需在2019年6月1日之前补充提交2019年度已审批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shp格 式的防治责任范围图。2019年6月1日之后,shp格式的项目防治 责任范围图为申报的必备材料,对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企业投资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门将不再受理审批申请。
附件:
1. 东莞市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管理 办法(试行)
4. 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格式)
2019年5月6日 (联系人:谢联辉,联系电话:0769-22830790、15019995888) 东莞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9年5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