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河长办印发了《东莞市河湖管护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方案》,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整治河道管理无序、水污染严重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河湖管理制度,推动全市河湖保护治理管理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活动目标:达到四个“全面”
一是思想认识全面提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加强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水域岸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牢固树立依法治水观念,积极依法治水管水,自觉按标准规范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二是存在问题全面整改:重点深入查找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落实整改措施,按期全面完成整改。三是河湖管护制度全面完善:深入查找管理制度上存在的短板差距,建立健全市、镇两级在工程建设审批监管、水利工程巡查管理、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河湖长履职、水资源、水安全、水污染、水环境、水生态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确保各级河长湖长和河湖管理部门履职有章可依,对河长湖长和河湖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有据可考。四是责任边界全面厘清:全面梳理市、镇两级在工程建设审批监管、水利工程巡查管理、河湖划界、河长履职、河涌整治、水污染治理等方面的责任,明确责任划分,防止责任模糊、推诿扯皮现象发生。
活动内容:分四个阶段稳步推进
一是深入学习培训阶段。市相关单位学习水污染治理、水域岸线管理、河长制工作责任体系等方面的法律和规章制度,自觉在属事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各镇街(园区)部署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在班子会议上专题学习河长制责任体系、河湖长履职规范、河湖管理保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通过深入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基层河长履职能力。市河长办组织开展河长制专题培训,通过专家授课和现场调研相结合的形式,深入研究学习《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广东省河湖长制监督检查办法》以及河湖管理和保护、水环境治理和幸福河湖建设等方面的知识,提升基层河长履职能力和市、镇两级河长办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各镇街(园区)参照市河长办的形式,自行举办河长制专题培训,原则上让每一名基层河长都参与其中,切实提升基层河长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二是全面查摆阶段。市相关单位、各镇街(园区)对水利部和省水利厅下发2800多宗及市下发5700多宗“四乱”图斑排查整改,开展已销号“四乱”问题“回头看”;对全市范围内的涉河建设项目进行排查,检查是否有审批手续,是否按批复落实相关措施并验收;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的原则,全面排查入河排污口;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内河涌整治、水污染防治、河湖管护等问题再排查再梳理。三是整改落实阶段。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实施整改销号制度。对排查整改过程中发现的水事违法线索,要依法依规查处。由市河长办副主任单位组织开展排查问题整改情况的复核工作。四是总结提升阶段。市相关单位、各镇街(园区)对警示教育活动进行总结,将学习培训情况、整改落实情况、好的措施建议等形成总结报告。在系统总结的基础上,针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河湖管护等方面发现的问题,制定或完善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切实做好河湖管护工作。
本次河湖管护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由市河长办统筹实施,组织协调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城建工程管理局等7个市河长办副主任单位按职能分工、行业抓总的要求做好本次警示教育活动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来源:转发东莞水务局